湘江库区南起湘江长沙湘潭交界地昭山、北至蔡家洲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,还包括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正常蓄水位湘江支流回水水域。库区管理范围包括库区及其河道管理范围、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。
在库区管理范围,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倾倒垃圾、渣土,从事影响河势稳定、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。渔业法中禁止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,禁止在禁渔区、禁渔期进行捕捞的
库区管理范围内的码头建设、洲滩利用、水上旅游、游船准入、水上运动、临河建筑、管线穿堤、趸船停泊等重大事项,受理行政许可的部门在作出决定前,应当报库区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;库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讨论研究并提出明确意见。
库区管理委员会实行通报及问责制度,定期通报库区管理和考核工作情况。
相关单位和区(县)人民政府,未严格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,由库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,由库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公示和通报。
对于未按照本单位(地区)职责开展库区管理范围内监督管理工作,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部门和工作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记者梁美兰